多家银行紧急声明!
近期
不少金融消费者
频频接到这样的电话或微信消息
“不忙吧,给您说一声,目前多家银行放款利息低,放款不用排队,看您近期需要多少资金?”
“您好,我是XX银行信贷中心的,向您推荐我行的一款信用贷产品,利率在3厘......”
记者添加了一位自称
某城商行信贷部“业务人员”的微信
进一步交流后发现
该人并非就职于银行
而是一位贷款中介
原来,近期部分不法贷款中介冒充银行机构进行虚假宣传,除了推荐利率较低的信贷产品,还宣称可以办理房贷转经营贷等,给消费者金融安全带来隐患。
未与贷款中介
或个人合作
河北地区一位国有大行信贷业务人员向记者指出,贷款中介推出的一些所谓“转贷降息”,通常需要消费者先结清房贷,再以房屋作抵押办理经营贷。
“在这一过程中,中介往往会推荐消费者使用他们的过桥资金偿还剩余房贷,并从中收取利息、手续费等各种费用。消费者‘转贷’后的综合成本甚至可能高于正常还房贷的水平。”上述信贷业务人员告诉记者。此外,消费者还可能面临违法违约、征信受损、信息泄露等隐患。
当前,加强对非法贷款中介的治理已成为行业共识。目前,监管部门、银行正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持续提升对上述乱象的“防御力”。同时,业内也在不断呼吁金融消费者提升对“转贷套利”“低息贷款”的“抵抗力”。
为进一步“歼灭”骚扰电话、非法贷款“陷阱”对金融消费者造成的困扰,记者发现,今年以来,多地持续引导行业开展“不法贷款中介专项治理行动”,要求银行机构深刻认识不法贷款中介的危害性,增强自主获客、自主经营意识和能力,严防所辖分支机构和所属员工与不法贷款中介合作。
“贷款中介不属于持牌机构,在管理与打击上的力度较持牌机构有所欠缺。此外,由于贷款中介分布较广且通过比较隐蔽的社群进行渗透,对于地方打击力量来说面临较大挑战。”谈及打击非法贷款中介存在的痛点,易观分析金融行业高级咨询顾问苏筱芮告诉记者。
苏筱芮建议,可考虑从司法层面明确这类非法借贷、转贷行为的定义及范围,将帮助、教唆、诱导个人借款的相关行径纳入司法打击范畴,以震慑市场。例如,可参照基于传统共犯理论提出的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”来定义贷款中介的行为,对于主观故意、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并实施帮助作假、教唆的中介,予以严厉的司法打击。
来源:中国新闻网
编辑:吴涛
投稿邮箱:laoyoule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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